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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布罗陀

移民法规

德国蓝卡移民法规

关于德国优才蓝卡定居项目法律依据

蓝卡法案首先是欧盟层面为了与美加澳等国竞争吸引高级人才而于 2009 年通过了欧盟蓝卡法案,并要求各成员国内化为国内法实施该法案。

蓝卡是一个法律名称,并非该居留卡是蓝色的。

蓝卡的本质是在已经执行欧盟蓝卡法案的所有欧盟成员国中通用的工作和居留卡,持有一国签发的蓝卡,在满 18 个月后,可以自由到其他欧盟国工作和居留,无需另外申请新的工作和居留卡。但是,蓝卡是向已经执行蓝卡法案的欧盟成员国申请而并非向欧盟申请。因此欧盟蓝卡法案在欧盟成员国的实施,依赖于成员国将该欧盟蓝卡法案内化为国内法来实施。

截止目前,仅有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尚未执行该法案。包括德国在内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或者以通过单独的蓝卡法案方式,或者以修订现有移民法案的有关条款的方式,都已经正式实施了该法案。

德国于 2012 年 6 月修改了外国人居留法案中的 19 条,19A 条即为德国蓝卡的有关规定,并于 2012 年 8 月正式生效实施。

德国政府寄希望于通过蓝卡来吸引欧盟之外国家的高学历人才,来弥补德国老龄化和工作人口每年大幅下降的缺口。根据德国政府部门的统计,每年需要引进 50 万高学历人才方能堵住这个每年高技能劳动人口大幅下滑的缺口。

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可以通过德国联邦移民局官网和德国驻华使馆官网了解。

德国移民局具体链接如下:

http://www.bamf.de/SharedDocs/Anlagen/EN/Publikationen/Broschueren/bildung-und-berufin-deutschland.pdf?__blob=publicationFile#page=16

此链接包含外国人办理德国所有种类居留的所有法律要求,其中第 16 页是关于德国蓝卡的要求,第 18 页是关于德国蓝卡的好处;第 35 到 36 页,是关于欧盟蓝卡持有人转永居的时间和要求。

为了方便您直接了解,以下是我们从上述移民局文件中截取的与蓝卡和蓝卡转永居的截图。我们仍然强烈建议您直接点击上述德国联邦移民局官网链接阅读原文。